董哥,我和公司发生了纠纷,公司起诉我,要我赔偿违约金50万,我怎么办?我一个东北小姑娘,在杭州,人生地不熟,谁救救我?
背景调查:
该网红和杭州某MCN机构签署了合同。
发生纠纷后,MCN机构直接以合作合同,把网红告到了法院,并提出赔偿50万的要求。法院一审也认为是合作合同,按照工作合同,网红的很多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。
疑点发现:
在该案件中,网红要想让自己权益尽量得到保障,就要在合同类别上进行辩护。如果按照合同是劳动合同,那MCN机构的赔偿诉求就不攻自破。
如果纯粹按照目前法院的审判思路,是无法取得反诉胜利。因为白字黑字,赔偿条款写得非常明白清楚。
解决方案和结果:
关键是网红和MCN 机构所签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?
我们通过仔细的研判,认为此合同应该归属于劳动合同,而不是以合作合同来论。
于是,我们以劳动争议纠纷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了劳动仲裁,由于合同的内容确实体现了较强的劳动属性,因此最终仲裁委认定了确属劳动争议,双方的合同为劳动合同,并将这一结果与当地法院进行了沟通,获得了当地法院的认可。
最终,法院撤回了一审判决。网红的巨大危机得以破解。
网红是一个年轻人的群体,涉世不深,靠颜值吃饭。在辛勤付出的同时,也要注意学习法律,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更多网红权益保护和@董哥聊创业和危机防控交流。